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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综合处工作职责范围
1、负责协调处理办事处机关日常政务及内部管理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
2、负责办事处机关及湖北驻深单位的党务党建及纪检工作,组织安排办事处的各项政治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负责办事处会议的组织(包括党委会议、驻深单位党委会议、纪检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行政会议、职工大会、工作会议等)、记录,根据需要印发会议纪要和督办会议决定的事项。
4、负责起草办事处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决议、决定、文件等,组织制订和汇编办事处规章制度,发布各项规定、通知、通报。
5、负责公文处理、文秘事务、印章使用、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来信来访及办公自动化等工作。
6、负责办事处机关的人事任免、调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会福利等项工作的办理。
7、负责办事处机关考勤、休假管理和节假日值班安排管理,做好机关干部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
8、负责办事处后勤保障、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做好车辆年度维修计划和办公用品开支计划。
9、负责办事处对外接待工作,协调办事处对外联络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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