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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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资 源

土  地
  土地利用状况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2003年全省主要地类面积为:
     耕地       7077.1000万亩
     林地       11854.7000万亩
     园地       638.6000万亩
     牧草地      81.9000万亩
     其他农用地    2347.5000万亩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1453.8000万亩
     交通用地     116.8000万亩
     水利设施     446.0000万亩
     未利用地     2323.4000万亩
     其他土地     1543.4000万亩
   与2002年湖北省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汇总成果相比,耕地减少153.57万亩;林地增加185.2万亩;园地增加7.6万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加5.8万亩。

   耕地保护
  2003年全省耕地总量7077.1万亩,继续呈递减态势。人均耕地1.18亩,比2002年的1.21亩减少0.03亩。
   2003年全省建设占用耕地8.10万亩,比2002年减少0.67万亩。生态退耕140.60万亩,比2002年增加37.91万亩。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13.30万亩,比2002年减少10.78万亩。灾耕地0.45万亩,比2002年减少1.40万亩。
   2003年全省共增加耕地10.11万亩,其中开发未利用土地4.99万亩,复垦废弃地0.97万亩,土地增加耕地1.65万亩,农业结构调整转为耕地2.03万亩,其他地类变为耕地0.50万亩。
   2003年全省减少耕地163.68万亩,增加耕地10.11万亩,耕地净减少153.57。
   2003年全省13个市州中有9个市州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省直管的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以及沙洋农场也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
  
  建设用地
  2003年在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继续保持增长的情况下,全年审批建设用地22676.98公顷,较去年有较大副度的增加。
   2003年建设用地审批情况
   上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16660.89公顷,其中耕地2291.78公顷。
   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6016.09公顷,其中农用地4589.27公顷,耕地2955.89公顷。
   合计:22676.98公顷,其中耕地5247.64公顷。
  
  土地市场
  2003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盘活存量土地,旧城改造,建立和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快土地有形市场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土地出让13161宗,面积5068.35公顷,收取出让金1422244.41万元,收取出让金为2002年的2.83倍。

   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与土地执法监察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全面系统地开展了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查清了多年来土地违法问题,基本摸清了各类园区设置及土地利用情况,竭制了违规设置园区,规范了园区土地管理工作,对部分历史违法用地在依法查处的前提下补办了用地手续。
   以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为契机,加大了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全年共处理土地违法案件7139件,收回了土地786.55公顷,其中耕地330.39公顷,罚款908.44万元。


   信息提供单位: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水 资 源

一、综述
  2003年,湖北省平均降水深1232.5毫米,折合降水总量2291.2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大4.4%。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205.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312.8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1234.1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2072立方米,亩均水资源占有量2634立方米。全省降水分布总趋势为南多北少,除十堰市中部、襄樊市北部、宜昌荆门荆州结合部降水量小于900毫米,恩施、黄冈局部降水量大于1800毫米以外,其余地区降水量变化一般在900-1700毫米间。
   2003年,全省总供水量245.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占96.6%,地下水源占2.8%,其它水源占0.6%;全省总用水量245.1亿立方米,按老口径统计,其中农业用水占57%,工业用水占31.5%,生活用水占有11.5%;按新口径统计,其中生产用水占90%,生活用水占9.99%,生态用水占0.01%。全省用水消耗量116.7亿立方米 ,占总用水量的47.6%。全省人均用水量411立方米,万元GDP(当年价)用水量442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44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349立方米。
   2003年全省废污水排放总量42亿吨,其中城镇生活污水占17.9%,第二产业污水占77.1%,第三产业污水占5%;对全省6514公里河流进行水质评价,I类水质河长占9.1%,И类水质河长占24.3%,Ш类水质河长占45.2%,超标(超Ш类)水质河长占21.4%;评价的20个湖泊中,超标(超Ш类)水库座数占4.2%;评价的7个省界水体水质监测断面,超标(超Ш类)断面个数占28.6%。

二、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03年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偏多或持平,全省平均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多4.4%,属偏丰年份。降水地区分布总趋势为由南向北,由东北、东南、西南向腹地平原湖区递减。除十堰市中部、襄樊市北部、宜昌荆门荆州结合部降水量小于900毫米,恩施、黄冈局部降水量大于1800毫米以外,其余地区降水量变化一般在900-1700毫米之间。
   2003年全省平均降水深1232.5毫米,折合降水总量为2291.2亿立方米,比上年4.4%,比常年增加4.4%。全省十七个市州年降水量与常年比较,恩施州较常年偏少7.3%;黄石、宜昌、鄂州、荆门、天门、潜江、咸宁等市与常年大体持平;其它市降水较常年偏多,其中以随州市为最,偏多16.1%。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03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205.4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648.4毫米。比上年增加7.3%,比常年增加19.8%。全省十七个市州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恩施比常年偏少7.2%,其余市州均比常年偏多,其中以荆州市偏多72.1%为最,其次是仙桃市(偏多60.8%)和随州市(偏多60.2%)。
   2003年全省入境水量6704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6%,比常年增加5.5%,其中长江干流入境水量为3969亿立方米,汉江水系入境为454.4亿立方米,洞庭湖水系入境为2259亿立方米,富水、倒水等五条中小河流入境水量21.48亿立方米;全省出境水量为771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3.9%,比常年增加5.6%.其中自长江干流出境7696亿立方米,淮河水系出境6.463亿立方米,华阳河水系出境14.69亿立方米。
   (三)地下水资源量
   地下水资源量指降水、地表水体(河道、湖库、渠系等)入渗补给地下含水层的动态水量。2003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312.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03%,比常年增加9.0%,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71.5亿立方米,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242.9亿立方米。
   (四)水资源总量
   水资源总量指评价区内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水、地下产水总量。2003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234.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6.8%,比常年增加19.1%。全省产水总量占降水总量的53.9%,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量66.4万立方米。2003年全省人均水资源总量2072立方米,亩均水资源总量2634立方米。

三、蓄水动态
   对全省59座大型水库和232座中型水库统计,2003年末蓄水总量为281。8亿立方米,比上年末蓄水总量增加84.1亿立方米,增加幅度达42.5%。其中大型水库当年末蓄水量为255.2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82.2亿立方米,中型水库当年末蓄水量为26.6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9亿立方米.丹江口水库当年末蓄水量为166.7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91.0亿立方米,增加幅度达120.1%,为全省水库之最。

四、供用水量
   (一)供水量
   供水量指各种水源工程为用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供水量。按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其它水源(指污水处理再利用量)统计。
   2003年全省总供水量245.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236.6亿立方米,占96.5%,地下水源供水量6.9亿立方米,占2.8%,其它水源供水量1.6亿立方米,占0.7%。
   (二)用水量
   用水量指配置给各类用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老口径按农业、工业、生活三大类用户统计。农业用水包括农田灌溉用水和林牧渔用水;生活用水包括城镇居民、公共用水和农村居民、牲畜用水;工业用水为取用的新水量,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量。新口径用户特性分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三大类,其中生产用水再划分为第一产业用水、第二产业用水、第三产业用水。
   2003年全省总用水量245。1亿立方米。按老口径统计,其中农业用水136。2亿立方米,占55.6%,工业用水80.7亿立方米,占32.9%,生活用水28.2亿立方米,占11.5%。与上年比较,农业用水与上年持平,工业用水增加3.6亿立方米,占90%,生活用水蒸24.5亿立方米,占9.99%,生活用水0.1亿立方米,占0.01%,
   (三)用水消耗量
   用水消耗量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通过蒸腾、土壤吸收、产品带走,居民和牲畜饮用等各种形式消耗掉,而不能回归到地表水体或地下含水层的水量。
   2003年全省用水消耗总量116.7亿立方米。按老口径统计,其中农业耗水量77.0亿立方米,工业耗水量23.8亿立方米,生活耗水量15.9亿立方米,分别占用水消耗总量的66%、20.4%和13.6%.按新口径统计,其中生产耗水量104.4亿立方米,占89.46%,生活耗水量12.23亿立方米占10.48%,生态耗水量0.07亿立方米,占0.06%.

五、用水指标
   2003年全省人均用水量411立方米,万元GDP(当年价)用水量442立方米,低于2002年全国人均用水量428立方米和万元GDP用水量537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445立方米,低于2002年全国农业灌溉亩均用水量46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含火电)用水量为349立方米,高于2002年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41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178升/日,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56升/日。
   因受人口密度、经济结构、作物组成、节水水平、水资源条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各市州用水指标值存在一定差异。人均用水量大于500立方米的有武汉市、黄石市、荆州市、鄂州市、荆门市、仙桃市,小于400立方米的有宜昌市、十堰市、孝感市、黄冈市、随州市、恩施自治州与神农架林区。万元GDP用水量大于600立方米有荆州市、黄冈市、仙桃市、天门市与咸宁市,其余市、州均小于600立方米。

六、江河湖库水质
   根据湖北省水资源水环境网2003年水质监测资料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长江、汉江干流湖北段及省内46条中小河流的水质进行了评价。
   在长江干流1046公里评价河长中,Ш类水占100%;在汉江干流864公里评价河长中,И类水257公里,占29.8%,Ш类水607公里,占70.2%。
   中小河流水质污染状况不容乐观,在4604.2公里评价河长中,I类水占9.1%,И类水占24.3%,Ш类水占45.2%,受污染的IV类水占9.4%,污染较重的V类水占5.7%,污染严重,丧失使用功能的劣V类水占6.3%,2003年超标(超Ш类)河段长度占评价河长的21.4%。主要污染河流为竹皮河、员水、府环河、蛮河、天门河、神定河、小清河等;主要污染项目长江干流为石油类,中小河流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总磷等。
   评价湖泊20个,评价面积为1264.51平方公里;其中И类水湖泊3个,评价面积为46.61平方公里,占3.69%,Ш类水湖泊7个,评价面积为956.27平方公里,占75.62%,IV类水湖泊2个,评价面积为54.4平方公里,占4.3%,V类水湖泊4个,评价面积为168.66平方公里,占13.3%,劣V类水湖泊4个,评价面积为38.57平方公里,占3.1%。主要污染项目为总磷、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从湖泊富营养化的角度评价,其中富营养湖7个,面积551.9平方公里,占43.7%,中营养湖泊13个,面积712.61平方公里,占56.3%。
   评价大型水库24个,年平均蓄水量176.5649亿立方米,其中I类水水库2个,占8.3%;И类水库15个,占62.5%,Ш类水水库6个,占25%;劣V类水水库1个,占4.2%。受到污染的水库为咸宁的三湖连江水库,主要污染物为总氮、氨氮。从富营养化程度分析,其中贫营养水库4个,中营养水库19个,富营养水库1个(三湖连江)。
   省界水体评价7个断面,其中乌江的唐岩河朝阳寺为I类,洞庭湖水系的西水卯洞、松西河杨家档、危水乌溪沟为И类,长江武穴闸为Ш类,黄盖湖为V类,主要污染物为总氮;唐白河水系的黄渠河为劣V类,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

七、重要水事
   (一)防汛抗旱取得全面胜利
   2003年,我省先后发生了梅雨洪涝、盛夏干旱和秋季汉江大洪水。面对汉江发生的1984年以来的最大洪水,沿江市县加强技术指导,强化督办检查,共查处各类险情185处,其中重点险情15处,在汉江堤防近二十年未经大洪水考验、杜家台水位达到分洪标准没有分洪的情况下,确保了汉江的安澜;面对入汛后强降雨袭击造成的局部洪涝灾害,科学调度,累计排水入江102亿立方米,水库削峰78%,使1400万亩基本农田免受渍涝。面对罕见高温伏旱,坚持科学抗旱,合理利用洪水资源,累计提供抗旱用水36.9亿立方米,灌溉农田1478万亩,临时解决了96万人、63.5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据测算,全年全省水利工程抗灾减灾效益达452。4亿元,夺取了防汛抗旱的全面胜利。
   (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推进
   2003年,长江干堤加固16个项目煞尾工程基本完工,部分工程验收全面展开;平垸行洪巩固工程建设完成111处;28个城市防洪工程进展顺利;完成病险水库脱险整治471座,使全省主体工程脱险达1626座,占总数的91%,其中地方负责的一般中型和小型水库已基本完成脱险整治;计划完成的61。69万人的饮水解困任务已完成70%以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50平方公里,占年度计划的102.6%;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继续推进,新增装机6万千瓦。
   (三)依法治水管水取得新进展
   水利配套立法进一步加强,2003年9月15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长江河道开采砂石及管理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湖北省湖泊管理条例》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报请省人大审议;水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100起,调处水事纠纷510起,挽回经济损失1400万元。
   (四)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进一步深入
   2003年7月,省人民政府以鄂政函[2003]101号文批复 同意了《湖北省水功能区划》。该区划的批准,对保障我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全面推进,第一阶段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已基本完成。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全面启动,武汉阳逻电厂三期扩建、宣恩桐子营水利水电枢纽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都编制了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通过了审查。省水利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联合下发了《湖北省用水定额》。定额范围包括全面主要工业产品、城市生活用水及主要农作物用水定额,为我省用水实行定额管理奠定了基础。
   (五)水务管理稳步推进
   全省已实行了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市(县),切实理顺职能,创新运行机制,不断摸索水务工作经验。武汉市将城市防洪建设与环境创新紧密结合,投资2.5亿元,完成汉口江滩防洪及环境整治二期工程建设,全力打造滨江特色,美化江城.利用世行、亚行贷款9。9亿元,实施《武汉市水环境治理与保护规划》,努力做大做强武汉“水文章”,新建4座污水处理厂,增加污水处理能力53万吨/日。随州市出台了《随州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随州市城区内河管理办法》,水务管理法规逐步完善,各项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信息提供单位:湖北省水利厅

矿  产

  截止2002年底,全省已发现矿产136种,其中已探明储量的矿种有79种,占全国已探明储量156种的50.64%。全省已探明储量矿产地有1361处,其中固体矿产中已划分规模大小的矿产地有1225处,特大型矿产地3处,大型矿产地85处、中型矿产地250处、小型矿产地887处。
   矿产资源的特点:一是矿种及共、伴生矿产较多,矿床具一定规模,其中化学、冶金和建材工业所需的主导矿产和配套辅助矿产种类齐全,总量较为充足。铁、铜、磷、石膏、石灰石、岩盐等40多种矿产的大、中型矿床的储量占其总储量的80%以上。二是矿产资源分布广泛,地区特色十分明显。鄂东南地区具有可供开发利用的铁、铜、金、银、钨、钼等金属矿产以及煤、膨润土、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等非金属矿产,矿种多,配套齐全。而油气、矿盐、芒硝、石膏等矿产主要分布在鄂中(江汉平原)及鄂中南地区,磷矿主要集中在鄂西、鄂东北及荆州、襄樊地区,铌、钽、稀土等矿产主要分布在鄂南及鄂西北地区。三是国民经济所需的部分大宗矿产十分短缺。磷矿、盐矿、石膏、水泥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膨润土、大理石、花岗岩、重晶石、累托石粘土等矿产是优势矿产,已探明的资源储量列于全国的前列。
   湖北有些矿产储量虽然丰富,但矿石产量不能满足需要,特别是能源矿产十分短缺,铁矿、铜矿也不能满足冶金行业的需求,铅、铝、锌、硫铁等矿产资源也较短缺。钛矿、镍矿、稀土及分散元素矿产,以及少量建材及化工原料矿产已上储量表,储量全为资源量,目前大多未开发利用。


  信息提供单位:湖北省地方志

森  林

  2003年,全省完成造林31.54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233.59万公顷,当年新封7.95万公顷;中幼龄林抚育21.26万公顷;零星植树1.20亿株。全省共有2635万人参加义务植树,义务植树尽责率为86.4%;植树1.31亿株,人均植树5株;铺草坪245.13平方米。全省绿化通道建设共植树5334.55万株,折算面积2.88万公顷,新达标里程6808.6公里,投资11415.1万元。全省完成育苗面积2.30万公顷,比上年增加了0.77万公顷,增长35.96%。
   天然林保护工程:全省已建立森林管护总站23个,森林管护站383个,管护片1427个,管护点5905个,确定管护人员10025人。
   退耕还林工程:全省已完成退耕还林26.27万公顷,荒山造林29.53万公顷,国家已到位资金19.03亿元,使110.07万农户受益。
   长江防护林工程:2003年,全省共完成人工造林2.82万公顷,封山育林0.25万公顷,绿色通道建设植树288万株。
   速生丰产林工程:全省有40多个县市实施了速生丰产林工程,发展速生丰产林12万公顷,其中杨树10万公顷,是计划任务的1.5倍。
   高效经济林工程:全省共营造各类高效经济林8.25万公顷,其中国家农发项目经济林633.33公顷。
   外资造林:全省完成外资外援项目造林面积1.13万公顷,占计划的102%;其中,世行项目0.93万公顷日援项目0.18万公顷,粮援项目超计划完成0.022万公顷;完成世行项目幼林抚育面积2.102万公顷。
   国有林场建设:全省共完成人工造林2.17万公顷,占计划的274%,同比相增加了53%,其中营造速生丰产林1.79万公顷,经济林1600公顷;培育苗木花卉1267公顷;新增封山育林3.52万公顷,累计达到12.3万公顷。
   生产商品材16万立方米,竹材52万根。新修和维护防火林带4031公里。新建和维护林区道路5589公里。全年实现经济总收入7.65亿元,其中林产品收入1.42亿元,占总收入的18.6%;多种经营收入5.5亿元,占总收入的71.9%;综合利用收入0.36亿元,占总收入的4.7%;森林旅游0.37亿元,占总收入的4.8%;实现利润3894万元,上缴税金648万元。
   全省采伐森林蓄积量为504万立方米,占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725万立方米的69.52%。全省共办理征占用林地236宗,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1324.94公顷,其中临时占用林地17.51公顷。共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6206.28万元。截至年底,全省已进行林权勘测林地6270221宗,面积达2576994.89公顷;合计发证面积828532.73公顷;退耕还林地发证面积49162.05公顷。


   信息提供单位:省地方志办公室

野生动植物
《湖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于2003514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湖北省人民政府第249号令发布,自200381日起施行。
2003年全省有50多个县市实施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和小区224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9个、市县级27个、保护小区185个;总面积94.32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07%,比2002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全面实施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程,已到位资金791万元(2002)。洪湖和梁子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恢复示范工程,国家林业局已下达资金896万元。
2003年,湖北省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技术人员发现了大面积刺叶栎原始群落,经实地鉴定,予以确定。该群落从保护区美人洞经象山到王家湾,全长10600米,最宽处95米,最窄处20米,全部生长在山脊上,平均海拔1300米,总面积40余公顷。该群落纯度达80%以上。
20038月,湖北省在丹江库区水域区域的竹溪、竹山县分别新建十八里长峡和堵河源两个省级野生动植物和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陆生生物及其生境共同组成的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物种多样性。两个保护区的面积为78911公顷,至此,全省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306088公顷,占全省保护区面积的38.7%
信息提供单位:省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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